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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派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初探
引用本文:廖开锐,李洁雯.政府委派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初探[J].财会通讯,2012(25).
作者姓名:廖开锐  李洁雯
作者单位: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大学;
摘    要:正一、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历史与政策背景我国高校设立总会计师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最早可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1979年,教育部颁发《部属高等学校〈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四条提出:"凡设立一级财会机构的高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建立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制。总会计师既是技术职称,又是行政职务,其职位相当于副校(院)长级"。2010年以前,我国规定公办高校设置总会计师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有16次。其中包括国家法律规章,如198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12月29日修订)、1990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也包括教育和财政等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和规

关 键 词:总会计师制度  地方高校  高等学校  制度建设  公办高校  经济责任制  各级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部门规章  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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