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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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程.香港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J].东方经济,2003(9):4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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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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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9月,A五金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A国际贸易公司”)和B锌品厂(以下简称为“B锌品厂”)签订购销合同,约定B锌品厂向A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交铅锭1000吨,交货地点为天津港等。香港C矿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香港C矿产公司”)为B锌品厂提供了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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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担保 香港 矿产 订购 天津港 保证责任 提交 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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