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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摘    要: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 键 词: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  利息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投资者  证券市场  国务院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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