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认定标准的模糊性与我国反垄断制度的建立——从美国反托拉斯法到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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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声龙.垄断认定标准的模糊性与我国反垄断制度的建立——从美国反托拉斯法到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J].商场现代化,2008(7):25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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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声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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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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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垄断认定标准的模糊性,是各国反垄断法在制定和实施中的一种普遍性,也可以说,它是与反垄断法相伴而生的一个基本技术特征。我国已经制定并将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反垄断法》,在垄断的认定标准上,不可避免地具有模糊性。通过对这一模糊性的研究,本文提出了在《反垄断法》的实施中应建立以合理原则为基础的温和型反垄断制度,将法的模糊性转变为司法实践中明确的断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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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垄断 模糊性 本身违法原则 合理原则 结构主义 行为主义 规模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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