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体制建设与运作中的六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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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津夫.国资监管体制建设与运作中的六个问题[J].产权导刊,2004(8):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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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津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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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资委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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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到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国资改革的重点,这就是建立新国资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首先要加快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资监管机构,使出资人真正到位并行使其职责.其次要根据国有资产由国家统一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再次要构造有利于国有资产经营运作的体制架构,形成监管与经营的有机结合.从目前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和实际运作来看,在这些方面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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