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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谁该承当逾期交房的责任?
作者姓名:
戴和平
摘 要:
退休教师朱某在2004年3月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36平方米,房款总价为120万元,并约定在2005年10月30日前交付房产。2005年10月15日,朱某收到了房地产公司收房入伙通知书,告知朱某购买的商品房已经符合交付条件,要求其前去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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