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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国际税收杂志
摘    要:http://weibo.com/gjss12366@广州国税V: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政策进一步完善。@税务记者:在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有必要站在整个"营改增"改革的角度对已经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调研和处理,让交通运输业的整个增值税链条更加完整,不要"疙里疙瘩"。(网友热议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关 键 词:交通运输业  铁路运输  税收法定原则  邮政服务  房产税  增值税链条  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  纳入  财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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