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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团财务局: 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经研究,现就有关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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