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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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守敬,商中兵.关于民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考[J].改革与开放,2009(2):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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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守敬 商中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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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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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起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民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为主要任务、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其特点是基本权益性、最低需求性、公益普惠性、公共负担性、政府负责性。建设一个比较完善的民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应坚持从五个方面作出不懈努力.让全体老百姓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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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民生 六届六中全会 分享改革 社会建设 公共产品 社会成员 基本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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