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民营喜与忧:河南省安阳市商业企业改革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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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红英,王贵超.国有民营喜与忧:河南省安阳市商业企业改革的调查[J].计划与市场,1995(3):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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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红英 王贵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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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切合实际的主要形式 安阳市国有民营的173户小型商业企业(占90.6%)主要选择和实施了五种承租形式:一是“全额租赁”——国有产权不变,房屋设备租赁,库存商品作价,国有流动资金全部抽回。二是“设施租赁”——企业为承租者有偿提供房屋及现有设备,所需资金由承租人自己筹集。三是“合伙承租”——一人牵头,职工筹资,合伙经营,风险共担。四是“个人承租”——承租人独自筹集资金,独立经营管理。五是“离店经营”——职工与企业签定合同后,职工可以离开原来门店,自选经营场所,自主组织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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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民营 商业企业 企业改革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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