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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后价值恢复时的会计处理
作者姓名:李海强 潘广月
作者单位:[1]绵阳师范学院 [2]绵阳丰谷酒业有限公司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固定资产减值转回金额的限制及转回时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按照《指南》的处理,在固定资产价值恢复时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为零,从而符合科目定义,但固定资产减值后价值还没有恢复时或还没有全部恢复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可能和“实际减值额”(笔者定义为不考虑减值因素正常折旧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差)并不相等,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失去实际意义。

关 键 词:企业会计 固定资产减值转回金额 会计处理 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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