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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3.15前报送年检材料
引用本文:徐中 ,万长青.别忘了3.15前报送年检材料[J].光彩,2002(3).
作者姓名:徐中  万长青
摘    要:目前,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往年年检工作中都有一些企业,因逾期报送年检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年检而被处罚。为此,希望各企业对年检工作加以重视。企业年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一种法定制度。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的规定,处以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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