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法  医疗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政策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