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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金融机构投资有新规
摘    要: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要求各全国性金融机构遵照执行。这是央行为解决目前许多金融机构投资资金来源混乱问题,加强银行贷款管理推出的一项措施。有关人士指出,它与对证券机构进行融资问题并无联系。《规定》要求,各党政机关、部队、团体以及国家拨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除经国务院批准或法规及规章有特别规定者外,一律不得向金融机构投资。国家三大政策银行、专业银行总行以及分支机构一律不得向金融机构投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资本充足率为8%的前提下,原则上可向金融机构投资,但投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20%,而且投资来源应限于超过8%以上部分的资本金,以及公积金、公益金的结余。《规定》对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向金融机构投资做了较严格的要求。保险公司向金融机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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