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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等4省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复函
摘    要:正国办函〔2014〕37号供销合作总社:你社关于请求批准在河北等4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一、国务院同意你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开展试点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市场经济方向,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色,按照改制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大理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晚上体制机制,健全基层组织,

关 键 词:经营创新  基层组织  经济组织建设  利益联系  分类指导  流通现代化  内在活力  农村金融业务  生活服务  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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