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框架下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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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璐璐.公共财政框架下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J].发展,2006(12):13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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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璐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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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金融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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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公共产品具有层次性,按其受益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提供由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工制度确定,是一种经济机制设计。税收是公共财政的主要来源,各级财政支出所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范围应与本级政府辖区界限相一致。所以,中央和地方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相应地,中央和地方应拥有各自的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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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财政框架 地方税制 公共产品 公共财政理论 经济机制设计 受益范围 分工制度 本级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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