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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引用本文:李箴慈.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4):187-189.
作者姓名:李箴慈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成都
摘    要:商行为是指商事主体的资本经营行为,是商事主体设立、变更和终止商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可分为绝对商事法律关系、相对商事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的非商主体的商事法律关系。相对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商事法律关系,因为在这种法律关系中由商主体和非商主体构成。根据商行为的特点和意义,那么商行为与非商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对等的,非商行为一般是民事法律行为,而这种不对等是合理的、有必要的。确立这种不对等性有利于维护商法调整商行为的有序性,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关 键 词:商行为  相对商事法律关系  商主体  资本经营  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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