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送企业,我不要——资产质量的相对有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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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新民.白送企业,我不要——资产质量的相对有用性[J].财会学习,2006(1):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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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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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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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资料 A外国投资者在B市找到了C企业.双方商定,由A和C共同出资500万美元,引进全套生产线,兴建一个合资企业(中方出资150万美元,外方出资350万美元),产品将贴上某外国品牌的商标全部用于出口.同时,中方投资者为了表示对此项合作的诚意,决定将自己现有的已经拥有十余年历史的、生产类似产品(全部用于国内销售)的D企业,无偿赠送给未来的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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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资企业 资产质量 国内销售 生产线 历史 合作 外国投资者 出口 商标 品牌 产品 中方 美元 出资 资料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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