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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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贵大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J].重庆商学院学报,2008(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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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贵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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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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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之职能。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刑事案件,是由法律监督权派生出来的侦查权。在行使这项权力时,通过内部制约机制达到诉讼监督之目的。"谁来监督监督者"这一命题是一个悖论,即使增设无穷多的监督层级,最终仍然存在一个不受监督的至高无上的"终极权力"。它不符合现代分权制衡的监督理念。职务犯罪侦查权力大,应该受到进一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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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务犯罪侦查 权力 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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