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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美国货物信息报备规定执行
摘 要:
美国酝酿已久的进口商及承运人输美货物信息报备规定终于尘埃落定,规定于2009年1月26日正式实行。进口商及承运人必须最少在货轮抵港前24小时,呈交详细报备信息予美国港口执法机构,以防止危险货物从港口渗入,确保美国安全。由于新规则开始执行日刚好是中国农历新年假期货运淡季,亚洲进口商及承运人须及早作出准备。
关 键 词:
危险货物
信息报
美国
承运人
进口商
尘埃落定
执法机构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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