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发展服务对象成为志愿者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的意义——以香港循道卫理教会火凤凰社区支援服务计划为例 |
| |
引用本文: | 裘旋.试论发展服务对象成为志愿者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的意义——以香港循道卫理教会火凤凰社区支援服务计划为例[J].黑河学刊,2012(6):174-175. |
| |
作者姓名: | 裘旋 |
| |
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社会工作系,浙江金华,321001 |
| |
摘 要: | 根据笔者在香港循道卫理联合教会下属社会服务机构火凤凰——社区支援服务计划的亲身体验,通过志愿者、青少年父母、当下服务对象、社工、社工机构等几个方面工作发展服务对象成为志愿者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发展志愿者之间的微观社会互动是志愿者服务有效性、长期性的关键基础。
|
关 键 词: | 社会工作 服务对象 志愿者 越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