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有起诉的权利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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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建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有起诉的权利吗?[J].现代经济,2005(3):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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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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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回顾 原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后变更为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合肥分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与原合肥市常青经济开发公司(后变更为合肥常青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为"常青公司")出资成立联营企业--合肥兴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房地产公司).兴泰房地产公司开发了金湖新村住宅小区,在尚未综合验收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了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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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公司 金湖 业主委员会 企业集团公司 对外销售 合肥分公司 合肥市 起诉 变更 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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