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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有起诉的权利吗?
引用本文:曾建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有起诉的权利吗?[J].现代经济,2005(3):34-41.
作者姓名:曾建华
摘    要:案情回顾 原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后变更为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合肥分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与原合肥市常青经济开发公司(后变更为合肥常青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为"常青公司")出资成立联营企业--合肥兴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房地产公司).兴泰房地产公司开发了金湖新村住宅小区,在尚未综合验收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了商品房.

关 键 词:房地产公司  金湖  业主委员会  企业集团公司  对外销售  合肥分公司  合肥市  起诉  变更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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