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失地农民养老有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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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栋善,陈宗清.当阳失地农民养老有保险[J].中国老区建设,2007(5):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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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栋善 陈宗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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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北省当阳市所属9个村,有失地农民4014人。市里为他们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纳养老保险金由市、镇(处)、村集体、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市补贴5%、镇补贴5%、村集体补贴40%、个人承担50%。失地农民达到政策规定的年龄时,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即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目前全市已有73人享受每月200元的养老待遇。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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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失地农民 农民养老 基本养老保险金 共同承担 政策规定 养老待遇 村集体 |
文章编号: | 2441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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