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签证企业应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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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高松,张怿.原产地签证企业应实施信用分类监管[J].中国检验检疫,2014(6):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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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高松 张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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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检验检疫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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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是指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以质量信用等级为基础,针对不同的质量信用等级,结合产品风险分级等因素,选择不同的监管方式,实施差别化动态管理的监管模式.创新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模式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转变检验检疫职能,促进贸易便利化,是新形势下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的方向.对原产地签证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是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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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等级 监管方式 原产地 分类 企业 签证 检验检疫机构 监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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