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全面深化滨海新区检察管理体制改革——以检察一体模式为改革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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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煜.试论全面深化滨海新区检察管理体制改革——以检察一体模式为改革方向[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5(10):6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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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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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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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10月做出重大决策部署,在滨海新区实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2013年9月,天津市进一步深化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大部制和扁平化管理,撤销塘沽、汉沽、大港3个城区工委、管委会建制,发展"大街镇",新区区委、区政府分别设立街镇工作委员会和街镇委员会,共同领导街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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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理体制改革 天津市塘沽区 扁平化管理 公诉部门 自侦案件 权力配置 审查起诉 副检察长 公检法司 公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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