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计量中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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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波.资产减值计量中可收回金额的确定[J].财会通讯,2007(4):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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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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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时点上资产价值评估存在以下代表性观点:以FASB为代表的观点认为资产现行时点上的价值主要依赖于特定时点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IASB为代表的观点认为在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中引入可收回金额的概念,并将可收回金额定义为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二者中的较高者。我国新准则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从以上观点来看,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关键表现为资产现行时点上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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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 会计计量 公允价值 资产价值评估 未来现金流量 代表性观点 FAS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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