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纳税调整实务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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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春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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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对坏账准备提取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按照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而《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对坏账准备金的处理,税法和会计处理的差异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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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 纳税调整 坏账准备金 实务 应收账款余额 提取比例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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