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起典型的房屋抵押纠纷案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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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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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针织厂,1996年办理了某处房屋所有权证,1998年下半年,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30万元(房产价值106万),并办理了抵押权证,一切手续均由该厂法人代表王某直接办理。1999年初,王某再次出面,依旧以该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追加贷款20万,两次共贷款50万元,抵押权证已据实变更。2002年,该厂资不抵债,申请破产,银行拟将抵押房产变现后收回贷款。此时,该厂对追加的20万贷款予以否认。为此,双方诉讼到法院,房屋确权发证部门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经查,事情是这样的:199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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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 抵押纠纷案 抵押贷款 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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