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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实行经理股票期权的归属问题
引用本文:谢世杰.关于我国实行经理股票期权的归属问题[J].会计之友,2004(9):46-47.
作者姓名:谢世杰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经理股票期权在我国被运用得越来越广泛,关于经理股票期权的确认归属可以在“费用”里列支,也可以在“利润分配”中列支。参考美国的做法,结合我国的试点情况.本提出在现阶段我国暂且可以把经理股票期权列为“利润分配”范畴,待证券市场发展成熟,经理股票期权被广泛运用,且各方面配套操作规则出台时,可将其列为“费用”范畴。

关 键 词:经理股票期权  中国  利润分配  激励机制  股权结构  股票价格  剩余索取权  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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