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程序及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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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经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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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国有小型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程序 国有小型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涉及到国有资产变动问题,因此,在改制程序上,有自己的特点。 1、企业改制意见须征得职代会、出资人同意。企业拟定改制初步方案和章程并提交职代会审议,然后向主管部门提出改制申请。 2、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企业清产核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有企业出资人和职工代表参加,资产评估要由国家认可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要经过出资人的认可并报同级国资部门确认有关国有资产出售、租借、置换的数量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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