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公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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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姬英敏.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公证制度[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6(6):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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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姬英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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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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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对现实生活产生深远影响,物权法的立法已成为我国法律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不动产物权及不动产登记制度因其在物权法的重要地位更是引人关注。通过各国(地区)不动产物权变动中公证制度的比较,可以看出公证制度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物权法应引入不动产变动公证制度,以弥补现有物权法草案中没有吸取大陆法系国家不动产变动公证制度的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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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物权 大陆法系 公证制度 物权法 中国 权利登记制 不动产登记制度 事实物权 |
文章编号: | 1008-3928(2003)06-0037-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6月29日 |
The Notary System Practiced in the Change of Title to Real Proper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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