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数据信托法律体系建构对中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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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雨泽,王艳梅.英国数据信托法律体系建构对中国的启示[J].对外经贸实务,2023(2):5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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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雨泽 王艳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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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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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数字经济的发展以数据治理为基础,数据信托理论模式为数据治理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而备受青睐。在消除理论张力方面,英国数据信托法律体系的构建以明晰数据信托财产为数据权利并开放数据权利让渡、分类分层确权的方式提供了制度经验。此外,衡平法系信托天然地蕴含举证责任倒置规制也与数据信托理论权利救济实现的需求相契合。基于英国数据信托法律体系构建的理论经验,建议我国数据立法进一步完善数据二元权利结构,在实现对数据安全提供保障的基础上促进数据流通与共享,建立类型化授权机制,实现数据流通与安全价值平衡,在权利救济上由受托人承担证明已经履行勤勉尽责的谨慎义务的举证责任,消除数据信托理论张力和制度实践效果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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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据信托财产 数据权利授权机制 数据信托权利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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