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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职权监督制约 综合预防职务犯罪
引用本文:黄云龙.强化职权监督制约 综合预防职务犯罪[J].经济前沿,2002(7).
作者姓名:黄云龙
作者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摘    要: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是广大群众最痛恨的腐败现象之一。其范围包括各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等作为的犯罪和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非作为的犯罪等。实质是对各种职权、党和国家形象的侵害、腐蚀和亵渎。从司法实践看,职务犯罪得逞的主要条件一是犯罪主体想犯罪,二是犯罪主体手中有职权。因此,预防职务犯罪重要的是要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使之不想犯,同时监督制约好国家工作人员手中的职权,使之即使想犯也不能得逞。可见从宏观、中观到微观搞好职权配置、监督等就成为职务犯罪预防的关键。而要通过强化职权监督制约来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则应高度重视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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