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最新公司法草案若干条款的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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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俊峰.对最新公司法草案若干条款的评析[J].上海企业,2005(6):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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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俊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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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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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经1999年细微修改,仍存在着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法律漏洞多的不足。公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是公司设立的门槛过高,难以满足社会资金的投资需求。二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利义务需要进一步明确。三是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对公司债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也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四是关于股份发行、转让和上市的规定已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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