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返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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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秀中,赵耀明.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返修[J].设备管理与维修,2010(8):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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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秀中 赵耀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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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江苏常州市龙江中路51号,21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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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超过规定检验周期(3年)的低温绝热气瓶,未得到有效检验,部分地区已发生气瓶爆炸事故。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PD5资质的企业,才能对外进行低温绝热气瓶的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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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温绝热气瓶 检验 平均蒸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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