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省磷矿资源税改革看我国资源税改革——以湖北省远安县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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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芮旭丽,张智星.从湖北省磷矿资源税改革看我国资源税改革——以湖北省远安县为例[J].财政监督,2014(9):6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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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芮旭丽 张智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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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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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磷矿资源税改革及探究〈项目编号:201311600001〉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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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磷矿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它是一种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的国定性战略资源。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磷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农业、医药、火柴、染料、制糖、食品、纺织、玻璃、陶瓷、国防工业等多个行业的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也成为非常棘手的问题,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更是一种挑战。在2005年的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资源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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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源税 磷矿资源 湖北省 低品位磷矿 远安县 改革 可持续发展 稀缺性 磷矿石资源 资源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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