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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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群义,王竹琪,茆万东.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设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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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群义 王竹琪 茆万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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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盐城市郊区农工部,江苏盐城市郊区农工部,江苏盐城市郊区农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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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商品经济大潮的推动下,我国农村许多地方出现了由合作制与股份制杂交优化形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广大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的这一新创造,再一次掀起了农村改革的第二个浪潮,推动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这一新生事物,如何合理加以引导,使之步入科学化的轨道,有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上作进一步的探讨,本文现就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股权设置问题谈一点浅见。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把股份制的合理内核运用于合作制,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优点于一身,实行劳资双联、风险共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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