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改革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应被认定为公共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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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文宽.市场化改革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应被认定为公共机构[J].特区经济,2012(7):10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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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文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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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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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面临的反补贴案件调查中,国有商业银行往往被认定为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是指履行政府行政职能的组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多年改革,已经在公司治理机构、坏账核销、利率市场化和管理人员任命机制上都实现了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武断地把国有企业认定为公共机构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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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商业银行 公共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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