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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应被认定为公共机构
引用本文:姚文宽.市场化改革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应被认定为公共机构[J].特区经济,2012(7):109-111.
作者姓名:姚文宽
作者单位: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在中国面临的反补贴案件调查中,国有商业银行往往被认定为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是指履行政府行政职能的组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多年改革,已经在公司治理机构、坏账核销、利率市场化和管理人员任命机制上都实现了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武断地把国有企业认定为公共机构是不合理的。

关 键 词:国有商业银行  公共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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