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人身保险优先受益人的思考——受益人指定效力之实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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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巧.设定人身保险优先受益人的思考——受益人指定效力之实例分析[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7,21(3):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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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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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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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人身保险中,受益人的资格一般不受限制。我国保险立法也只强调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而忽略了保险合同的另外一个重要关系人即受益人。本文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保险法》是否应该约束受益人的实际保险利益,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保险法》第61条应该增加一款:“受益人的指定以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且被保险人对其有应尽抚养、赡养或者扶养义务的人为优先,但被保险人已尽相应义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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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益人 保险利益 法定继承 |
文章编号: | 1673-1360(2007)03-005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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