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普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段红梅.金融支持普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调查与思考[J].时代金融,2014(7X):211-212. |
| |
作者姓名: | 段红梅 |
| |
作者单位: | 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 |
| |
摘 要: |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普洱市已初步构建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系,但现仍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各个层面的支持,其中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作用尤为关键。今年2月,人总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在金融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细化和落实上提出了明
|
关 键 词: | 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 合作社组织 担保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 信贷政策 林下经济 涉农贷款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