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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普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引用本文:段红梅.金融支持普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调查与思考[J].时代金融,2014(7X):211-212.
作者姓名:段红梅
作者单位: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
摘    要:<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普洱市已初步构建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系,但现仍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各个层面的支持,其中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作用尤为关键。今年2月,人总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在金融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细化和落实上提出了明

关 键 词: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  合作社组织  担保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  信贷政策  林下经济  涉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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