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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制建设
引用本文:沙莎.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制建设[J].时代金融,2014(7X):227-227.
作者姓名:沙莎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
摘    要:<正>一、农村金融合作机购法制建设现状农信社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斐然成绩,然而仍还存在一系列难点和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和完善。在合作金融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如德国、美国、日本,都有比较完善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至今没有一部《合作金融法》,立法的缺失导致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出现混乱局面。因此,我国急需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支持和服务"三农"提供不竭动力。

关 键 词:法制建设  金融法律  农信社改革  金融机构  社员代表大会  人民银行  存贷业务  县联社  立法程序  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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