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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开展房屋更正和异议登记
引用本文:郑建兴.慈溪开展房屋更正和异议登记[J].浙江房地产,2009(1).
作者姓名:郑建兴
作者单位:慈溪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摘    要: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今年起,慈溪市房管中心开始开展房屋更正和异议登记业务。即,房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的事项有错误时,可以执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错误的相关文书等材料,向房管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其中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的应征得权利人同意,并共同到场办理;房管部门认为房屋登记有错误时,可以依照职权,

关 键 词:房屋登记  异议登记  慈溪市  更正  利害关系人  身份证明  房管部门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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