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专业银行企业化是关系到专业银行体制完善和整个金融体制改革的十分重要的问题。一、关于专业银行的性质 1983年9月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提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等各专业银行和保险总公司是“国务院直属局级的经济实体”。但是何谓经济实体,是否就是金融企业,不够明确,因而人们的认识并不相同。有些人认为,专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金融企业;更多人则认为,专业银行既是金融企业又是国家机关,具有双重性质。认识不统一,就难免在实际工作中影响专业银行的进一步完善,并妨碍其作用的充分发挥。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七五”计划的建议指出:“各专业银行应坚持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应当说,专业银行的性质在原则上已是非常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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