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联社的法人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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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虎三.县级联社的法人地位[J].银行家,2014(6):10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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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虎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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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自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新一轮改革,提出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除几个成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的直辖市外,其余各省均采取了成立省联社来承担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能的模式。取消乡镇信用社的法人地位,成立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形成了省联社、地市级办事处和县级联社两级法人三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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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县级联社 法人地位 农村信用社 行业管理职能 农村商业 商业银行改制 经营规模 风险防控 地方经济 银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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