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环境不能以牺牲监管为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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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锦平.优化环境不能以牺牲监管为代价[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11):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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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锦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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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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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射阳爆炸事故、亮菌甲素假药事件、欣佛事件、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巨能钙事件、龙口毒粉丝事件等事件发生暴露出监管的不足,而监管又由子地方政府为优化发展经济环境处处设卡停滞不前。本文从优化投资环境入手,着重论述优化投资环境决不能以牺牲监管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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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优化环境 监管 劣质奶粉事件 投资环境 爆炸事故 经济环境 优化发展 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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