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议施行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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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居华.简议施行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问题[J].冶金财会,2008(5):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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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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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审计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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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作为我国税收主要来源的冶金企业,应特别重视这次新税法的施行。最重要的就是抓好学习和培训,使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和财会人员深刻理解和掌握新税法的新内容。特别是财会人员,还要搞清楚会计制度和税法存在的差异,并通过对差异的主动协调,达到满足确认应税所得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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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法 财会人员 高级管理者 应税所得额 冶金企业 会计制度 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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