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动态竞争"用工制度》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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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红.《"三级动态竞争"用工制度》的条件[J].连锁与特许,2001(2):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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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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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李红(江苏省昆山市汽车客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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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研读了《“三级动态竞争”用工制度》一文,我被它完善的内在激励机制和可操作性深深地吸引了,然而面对中国企业内外环境的现状,又觉得要说的话有很多。 一、内容简述 1.根据职工业绩划分为三个等级 首先将企业中现有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三个等级,根据职工以往的工作业绩,把职工重新划分为优秀工、合格工、试用工三个新等级。 优秀职工是三个新等级中的最高等级,由企业中工作业绩最突出的骨干职工组成,在工资、奖金、医疗、养老等经济待遇上享受企业的最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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