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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公与私之辩:论民营经济的二重性
引用本文:周文,司婧雯.超越公与私之辩:论民营经济的二重性[J].政治经济学评论,2023(3):154-169.
作者姓名:周文  司婧雯
作者单位:1. 复旦大学;2.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3.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研究中心
摘    要:中国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已证明,认识民营经济不能简单化陷入公与私之辩。只有超越公与私之辩,才能更好全面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从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民营经济在生产力、财富、分配和生产关系上都体现出二重性。在生产力上,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主体;在财富方面,民营经济是私人财富与社会财富的统一;在分配方面,民营经济体现了“先富”与“后富”的统一,发展民营经济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在生产关系方面,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也体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

关 键 词:民营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两个毫不动摇  共同富裕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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