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报到制” 质量大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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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连秀翠.实行“报到制” 质量大提高[J].中国技术监督,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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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连秀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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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荣成市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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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荣成市在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的过程中,强调企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明确规定,产品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在接到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5日内到市技术监督局报到,共同学习有关法规,提高质量认识,研究整改措施,使产品质量达到新的水平。为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荣成市技术监督局制定了五条措施,在内部掌握执行,从而提高了工作质量。他们的“报到”工作特点是: ——明确的目的性。每次“报到”前,技术监督局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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