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怎样抗辩共有权人主张抵押无效问题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安昌德.对银行怎样抗辩共有权人主张抵押无效问题的思考[J].吉林金融研究,2010(4):17-18. |
| |
作者姓名: | 安昌德 |
| |
作者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延边州分行,吉林延吉133001 |
| |
摘 要: | 在《物权法》公布实施前发放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银行在依法诉讼清收贷款过程中,经常遇到因未依法申领房屋共有权证的共有人,以银行接受抵押的行为未经得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抵押无效,法院判决抵押无效的情况。这给银行的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笔者认为,银行怎样依法有效抗辩抵押房屋共有人抵押无效的主张,
|
关 键 词: | 房屋抵押贷款 银行 主张 抗辩 共有权 抵押贷款业务 《物权法》 法院判决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